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7-30 点击人次:257
一、择优选调名额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择优选调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拟择优选调7人,其中:讷河市大数据中心4人;讷河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2人;讷河市粮油市场运营服务中心1人。
二、择优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务员职位:讷河市行政区划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事业人员职位: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没有称职以下等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提拔担任过领导职务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试用期、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择优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讷河市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217室。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佐证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查结果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适当的形式向报名人员本人反馈。
3.资格审查贯穿择优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4.报名人员需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竞争择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分的也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与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在讷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对象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选调部门业务的安排,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的畅通。
2.本次择优选调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3.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425-3390196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5年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473/202507/c02_565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