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同属于上述两类以上人员类型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学院+补贴类型+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黑龙江省内社保卡(银行卡)-正反面。(应持有黑龙江省社保卡,未办理省内社保卡的前往银行办理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持有外省籍社保卡人员也能在黑龙江省办理社保卡,若无法办理,需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提交有效银行卡正反面)。
3、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高校毕业生应届证明。(详见附件1,填好后打印出来,找辅导员盖学院章)
5、证明材料若干。(参考附件2,直接扫描原件、不要用手机拍照,不清晰。合同必须有银行公章及本人签名)
(1)低保家庭。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内页,毕业生须在登记家庭成员名录内;申领当年低保银行流水(对每月流水做好标注);社区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系统待遇截图,图内标注待遇享受时段及含毕业生的家庭成员名单。
(2)零就业家庭。提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有效的零就业家庭凭证,如“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面标注“零就业家庭”认定信息,且待遇享受时段与申报时间匹配,辅以户口簿证明毕业生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
(3)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残疾人员。提交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卡。
(5)国家助学贷款。提交生效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以上材料整合到单个PDF文件(参考附件4),命名“学院+补贴类型+姓名”
6、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料汇总台账。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一个PDF文件及《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料汇总台账》。
请申请同学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69777021@qq.com,邮件主题:学院+申报类型+姓名。
四、审核及资金发放
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公示后,报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至毕业生 社保卡金融账户。补贴将于2027年6月末前发放到位。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申报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审核类型,强化协调配合,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二)杜绝冒领补贴。请各学院认真规范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标准,严格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做到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可信,切实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六、其他说明
(一)办理社保卡流程
线上办理:进入哈尔滨市社保卡线上服务系统,点击“线上服务”并在首页选择“社保卡申办”。输入基本信息并点击“下一步”。上传身份证,勾选同意协议,最后点击“提交”完成办理。
线下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现场进行社保卡申领。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毕业生在办理黑龙江省内社保卡后,并激活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在外地有社保卡的同学也需办理黑龙江省内社保卡,此社保卡不影响省外社保卡使用,方便推进后续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190065
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