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9月10日   点击人次: 5651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同属于上述两类以上人员类型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申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学院+补贴类型+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黑龙江省内社保卡(银行卡)-正反面。(应持有黑龙江省社保卡,未办理省内社保卡的前往银行办理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持有外省籍社保卡人员也能在黑龙江省办理社保卡,若无法办理,需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提交有效银行卡正反面)。

3、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高校毕业生应届证明。(详见附件1,填好后打印出来,找辅导员盖学院章)

5、证明材料若干。(参考附件2,直接扫描原件、不要用手机拍照,不清晰。合同必须有银行公章及本人签名)

1)低保家庭。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内页,毕业生须在登记家庭成员名录内;申领当年低保银行流水(对每月流水做好标注);社区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系统待遇截图,图内标注待遇享受时段及含毕业生的家庭成员名单。

2)零就业家庭。提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有效的零就业家庭凭证,如“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面标注“零就业家庭”认定信息,且待遇享受时段与申报时间匹配,辅以户口簿证明毕业生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

3)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残疾人员。提交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卡。

5)国家助学贷款。提交生效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以上材料整合到单个PDF文件(参考附件4),命名“学院+补贴类型+姓名”

6、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料汇总台账。

三、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一个PDF文件及《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料汇总台账》。

申请同学2026921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69777021@qq.com,邮件主题:学院+申报类型+姓名。

四、审核及资金发放

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公示后,报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至毕业生 社保卡金融账户补贴将于20276月末前发放到位

有关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申报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审核类型,强化协调配合,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二)杜绝冒领补贴。请各学院认真规范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标准,严格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做到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可信,切实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其他说明

(一)办理社保卡流程

线上办理:进入哈尔滨市社保卡线上服务系统,点击线上服务并在首页选择社保卡申办。输入基本信息并点击下一步。上传身份证,勾选同意协议,最后点击提交完成办理。

线下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现场进行社保卡申领。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毕业生在办理黑龙江省内社保卡后,并激活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在外地有社保卡的同学也需办理黑龙江省内社保卡,此社保卡不影响省外社保卡使用,方便推进后续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190065

 

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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